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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监会:理财产品有六宗罪
来源: 时间:2008-04-18 08:00:00

产品设计先天不足、销售人员浮夸收益、理财产品运作不透明……银行理财产品至少有6宗罪。继4月11日出台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》后,银监会昨日公布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调查结果。

罪状 产品设计有缺陷

银监会人士透露,通过对国内外30多家中外资银行调查显示,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的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。对于一些承担风险能力有限、甚至购买力有限的客户,一些商业银行也盲目地推荐自己的理财产品,没有从资产配置角度进行产品开发和投资组合设计,没有应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法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,没有设置相应的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和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、计量、监测和控制体系。

罪状 风险评估流于形式

客户明明是老年人,风险承担能力有限,但是,银行却向其推荐高风险产品,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进行客户风险偏好评估工作,或将评估工作流于形式。

银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调查结果显示,不少银行没做到准确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、投资目的、投资经验以及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;没有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理财产品,并将有关评估意见告知客户。

罪状 风险揭示不足

银监会称,对于一些打新股产品,本金本来就可能亏损,有的银行在宣传单上,只字不提风险问题,或者在小角落里面给予简短提醒,给投资者造成银行理财包赚不亏的假象。

记者昨日在我市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柜台了解到,理财相关宣传品仍然没有充分揭示风险,没有以醒目、通俗的文字进行表达,也没有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,而是过分强调预期收益率。

罪状 信息披露不够

产品运行半年,本金已经产生亏损,可银行并没有及时告知客户,以便采取及时赎回或者调整为其他保本型产品。目前,我市多家银行都存在这种状况,银行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不够的情况。

对此,银监会表示,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和方式向客户告知产品相关情况,特别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,向客户提供方便、及时、准确的资产变动、期末资产估值等重要信息,以便于投资者采取其他投资策略。

罪状 浮夸产品收益

导致银行理财产品遭遇投诉最多的,是银行销售人员浮夸理财收益造成的。记者昨日暗访我市多家银行,仍然普遍存在浮夸收益的状况。比如,预期最高收益可达到20%,而销售人员就说有20%的收益。

银监会对此表示,商业银行应当对本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进行有效管理,进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、继续培训、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。

罪状 投资者投诉无门

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没有达到销售人员吹嘘的20%,找银行理论时,支行推托让找分行,分行要求找总行,理财产品的投诉问题基本上处于投诉无门的状况。

银监会要求,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有效的客户投诉登记统计制度,派专门的人员和部门及时处理客户投诉,对客户投诉情况分析进行研究。

重庆银行开始整风运动

来自重庆银监局的消息称,针对银监会公布的银行理财产品6宗罪,该局已经要求我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整风运动,整治理财宣传中的“浮夸风”等问题,银监局将不定时地进行抽查,对违规者将采取系列惩罚措施。

不过,我市有的银行人士表示,由于银行理财产品才推出3年左右时间,如果没有大范围的推出新产品,以前存在的弊病短期内可能无法消除。

文章来源:重庆晨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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